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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城镇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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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1/2022-0000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2-09 废止日期:
文 号: 政府发〔2022〕8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关于印发《赤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国米米兰app下载赤城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2-0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委会、镇属机关各单位:

现将《赤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相关工作要求和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国米米兰app下载赤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4日

 

赤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2021〕9)、《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安委发电〔2021〕9号)、《庆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国米米兰app下载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全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充分认识城镇燃气安全运行的极端重要性,深刻吸取湖北十堰“6·13”等燃气事故教训,全面排查燃气管网和涉及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整治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坚决防范各类燃气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大局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餐饮等公共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排查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由镇安监站牵头,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队等单位配合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使用瓶装液化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违规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等行为。依法处置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等行为。排查整治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风险隐患。

2.排查餐饮户燃气使用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由镇安监站牵头,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队等单位配合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督促餐饮户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对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改。

(二)燃气具及配件源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3.排查整治“灶、管、阀"等燃气燃烧器具及配件市场。市场监管所负责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行为。重点排查辖区内销售燃气具、燃气报警器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的企业和个人,依法查处销售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及时向社会公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结果。对辖区内电商平台、小商品市场等进行全面排查,对明知经营者利用其销售平台、场所销售不符合要求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等产品,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其他问题隐患排查整治

4.各行政村要组织力量,深入小区和农户对燃气器具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使用情况进行排查,对使用不合格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的要及时督促更换;要重点排查整治辖区内违规设置非法储存充装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实施步骤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1月10日)。各行政村、镇属机关各单位、企业要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市、县安委会领导指示要求,全面启动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摸底阶段(2022年1月11日至3月)。各行政村、镇属机关各单位要按照排查整治要求,对辖区和行业领域的燃气相关企业,燃气设备、燃气安全运行情况等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摸清燃气总体情况。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台账清单,填报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信息统计表。

(三)整治攻坚阶段(2022年4月至10月)。各行政村、镇属机关各单位要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问题隐患制定整改方案,立行立改,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并制定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挂图作战、系统治理、整体推进,并通过督导检查、联合执法等手段持续加大整治攻坚力度,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 年11月至12月)。全面梳理整治工作情况,深入分析排查出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从根源上解决问题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行政村、镇属机关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督查、加强统筹、压实责任。镇上将成立以镇安监站牵头,派出所、交管站、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队等参与的全镇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组,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进行排查整治,及时将查出的隐患问题报送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三个必须”原则,强化燃气领域安全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二)强化监督检查。镇联合排查整治工作组要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燃气安全执法,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决防止执法不作为和“宽松软”。严格依照《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将相关违法行为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镇纪委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治进展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问责。严格落实事故调查处理决定和“黑名单”等制度,依法依规对有关违法违规的燃气企业实施惩戒,对多次违法和事故频发的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从业人员,依法严肃责任追究,依法实行行业或者职业禁入。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行政村要充分运用广播、微信、悬挂横幅等各类方式,加强公众燃气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镇安监站要利用集日,通过发放安全使用燃气宣传手册、摆放宣传牌和现场解答等举措,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保护燃气设施,增强抵制不合格软管、灶具、阀门等燃气用具的能力。

(四)靠实工作责任。各行政村于2022年2月10日、5月10日、8月10日、11月10日前将本行政村燃气排查整治工作阶段进展情况、典型执法案例和《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信息统计表》上报镇安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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