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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拆迁政策咨询
来信人 被** 来信日期 2015-09-17
信件索引号
信件内容
县长好:
  关于这次拆迁咱们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如土地,住房,地上物等。政府应该有一个详细的标准。这样大家心里才有底。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电子政务办 回复日期 2015-09-21
办理结果

网民朋友:

  关于提出的本次拆迁土地、住房、地面附属物的补偿标准是什么的问题,按照《国米米兰app下载古城墙周边房屋土地征收实施方案》规定:
  (一)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附属物及土地征收补偿(有庄基证的私房)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标准严格按照庆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规范庆阳市国家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意见》(庆市国土资发〔2007〕195号)执行。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地面附属物以庆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庆阳市城市规划区征收集体土地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庆市国土资发〔2010〕320号)文件执行。
对于城中村(即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失去或基本失去耕地,仍然实行村民和农村集体所有制,由成片农宅组成的村落或街区)被征收的房屋及附属物价值补偿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执行。
  (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附属物及土地征收补偿(有房产证或土地证的私房)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规定执行(具体由评估公司评估确定);国有土地地面附属物补偿标准参照集体土地地面附属物标准;国有土地收购补偿标准按评估公司评估的基准地价给予补偿。

                     古城墙周边房屋土地征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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