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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写信

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乡医
来信人 乡** 来信日期 2015-07-08
信件索引号
信件内容
亲爱的朋友们:
 耽误你一点点的时间,请你把下面的东西看完。新中国成立初期,有一群人,他们一边劳动,一边为农民看病,一边采草药,一边搞防疫,为农村提供廉价的医疗服务,有效的阻止疟疾、血吸虫病的传播,使鼠疫霍乱的大面积流行得到控制,有效的预防了结核、脊髓灰质炎。这一切都离不了老一代赤脚医生的功劳。他们现在都老了,还工作在基层医疗的第一线,没有任何的保障,他们同时期的孪生兄弟乡村教师,已经转正,得到老有所养。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中国,在21世纪的今天,还有一群农民在为农民看病,一群农民正在做着国家的公共卫生服务,他们维护着农村人的健康,是农民兄弟的守护神。他们曾经在抗击非典、禽流感的第一线,在没有任何防护的情况下,为农民提供最廉价的医疗服务,就是这么一群可怜的乡村医生,国家都不公平对待。放着拿高额药品回扣不管,大处方、大检查、大化验不管,专管为老百姓日夜忙碌、收入微博、没养老保险、没有防护措施的乡村医生们,强制他们搞零利润,搞基本药物制度,对乡医没有一个最低的生活保障,纯粹是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在新时期的今天,我们呼吁:呼吁医疗资源的公平,医生的平等,呼吁农民享受同等的医疗待遇,呼吁乡村医生有个公平的待遇。医疗、教育、生活保障,我们农村能和城里的一样吗!这些不是取消户籍的歧视就能做到的,应该真正地为老百姓做点实事。城里人有现代化社区门诊,有便利的公立医院,我们呼吁享受城市的同等待遇。我们乡村医生已经脱离了半医半农的时代,我们成了全职的医生,我们一部分人已经有了国家执业医师,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待遇。千古奇冤哪,凭什么乡医就是农民就是自由职业者,农民工都有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有上下班,有休班制度,凭什么拿了国家医师资格的知识分子,什么都没有!我们呼吁解决乡医身份,解决乡医待遇,呼吁五险一金。我们乡医也是人,不是造假的工具。为9亿农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不是120万乡医能完成的任务。请政策的制定者想一想,算一算,我们120万乡医不看病、不培训能完成九亿农民的公共卫生吗?我们不想造假,我们不想成为第二个姜医生。基本药物制度,使多少临床的廉价药、常用药消失,使多少百姓买不到常用药物,这是违背市场原则的。潜规则盛行,是谁在破坏药品市场规律,提升药品价格!乡医和农民是最大的受害者。请朋友们转发出去,让更多的人了解乡村医生,关注这个弱势群体,我代表120万乡医谢谢你了!小村医十问政府:1、为什么网络使用费、系统使用费、耗材费要乡村医生自己付?2、乡村医生干着公益事业,为什么身份却得不到国家承认?如果是自由职业者,为什么政府又要管他们?让他们自生自灭好了。3、现在任何一个事业单位每人工作量都不能与乡村医生相比,24小时上班,没有节假日,为什么同工不同酬?又不准村医收合理报酬。4、既然是公益事业,为什么医疗风险要乡村医生自己承担?5、乡村医疗室是国有资产,为什么基础建设费用要向乡村医生摊派?6、公共卫生经费是乡村医生的劳务费,为什么却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是谁层层克扣了我们的辛苦钱?7、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繁琐的工作浪费了我们宝贵的学习时间和深造的机会,难道我们注定是只能看一点伤风感冒的医生吗?试问每一个乡村医生谁能甘心。8、为什么县、乡、村门诊费用不一致?9、药品是乡村医生使用,为什么乡村医生不能参与药品采购计划的决策?10、请问乡村医生是否还有希望,没有请早日告之,我们好作打算。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电子政务办 回复日期 2015-08-04
办理结果

网民朋友:
  在接到关于“乡医”有关信访问题的信件处理单后,我局进行了调查和核实,情况如下。
  1.关于村卫生室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和费用问题。根据省卫计委(原省卫生厅)《关于组织实施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及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使用系统项目的通知》(甘卫办发〔2012〕272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卫生信息专网建设工作的通知》(庆市卫办发〔2013〕47号)等文件要求,在设备终端、网络覆盖和技术保障到位的前提下,限时完成全省卫生信息专网建设工作,确保所有医疗卫生单位(含村卫生室)的内网、局域网和计算机终端与外网(互联网)物理隔离,实现新农合、居民健康档案和村卫生室信息管理系统等各类医疗卫生业务全面整合;村卫生室信息系统终端设备已由原卫生厅集中招标并予以了配发,每月39元的网络接入费由村卫生室自行承担,系统承建、维护等服务由北京中科美伦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并无偿提供,村卫生室不承担费用。
  2.关于公共卫生经费标准、卫生室建设和合理报酬费用等问题。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自2009年启动以来,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近几年来,国家不断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由每年15元提高到了35元。为了加强对乡村医生管理,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提高乡村医生工作积极性,县卫生局在依据国家、省、市有关乡村医生管理和基本公共卫生的政策法规前提下,在多次深入调研、论证后制定出台了《国米米兰app下载政府购买乡村医生服务量化付费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内包含“一般诊疗费用”等服务性收费报酬项目,已报经县政府同意予以印发并开始实施,此文件对乡村医生所承担的基础工作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实行量化考核,充分体现了政府“以量付费,多劳多得”为标准购买村医服务的原则,且此实施细则中对乡村医生所承担的每项工作均有补助标准,故不存在公共卫生经费没有明确标准、不准乡村医生收取合理报酬的问题;我县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均由国家投资承建,符合乡村医生聘任条件的人员经县卫生局资格审核,卫生院聘任后入住村卫生室工作,不存在摊派费用的问题。
  3.关于乡村医生培训和深造问题。根据乡村一体化管理等文件精神,乡村医生每周至少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班一天或每月到卫生院上班、集中业务培训一周;县卫生局每年至少对村医进行集中培训一次;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每年对村医进行12次集中培训,不存在未给予其继续学习和培训的机会。
  4.关于县、乡、村门诊费用不一致和医疗风险问题。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本行政村、居委会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等工作。根据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及基本诊疗级别等因素,将村卫生室、卫生院和县级医院的次均门诊费用(三天剂量)分别确定在了30元、50元和100元以内,由于各级医疗机构服务的功能定位和承担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级别侧重各有不同,县乡村门诊费用不可能保持在同一水平,因村卫生室为独立法人的医疗机构,所以也要承担与其定位对等的医疗风险责任。
  5.关于乡村医生不能参与药品采购计划的决策问题。根据省、市基本药品集中采购有关要求,在全县所有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中全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配备上要求优先采购配备国家和省补基药品种,实行网上集中采购为主(备案采购为补充),零差率销售工作制度。村卫生室的药品购销全部交由卫生院“中心药库”集中统一调拨监管,采购计划则由各村卫生室村医结合辖区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实际情况,在省药品采购平台规定的目录进行内,以自然月为单位按需向上级卫生院自主报送采购计划,卫生院集中汇总后统一采购调拨,不存在所反映的乡村医生不能参与药品采购计划决策问题。
  6.关于提高乡村医生待遇,合理解决乡村医生养老等问题。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省扶贫办《关于精准扶贫卫生扶贫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从2016年起,对于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贫困县内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贫困村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定额补助由原来的200元/月增加到400元/月,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列入预算;并研究制定村医退养政策。
                                                      国米米兰app下载卫生局

                                                      201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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