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QC-WJJ-2020-00005 | 发布机构: | 卫生健康局 |
| 生效日期: | 2020-01-31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关于严格规范处置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的通告(第3号)
关于严格规范处置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的通告
(第3号)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随着疫情形势日趋严峻,人们使用口罩、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的频率随之升高,必然会产生越来越多的特殊有害垃圾(口罩、手套、面罩、防护服等个人防护用品,以及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居民家庭使用过的一次性用品)。为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期间特殊有害垃圾的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现提示广大人民群众做到以下几点。
1.关于特殊有害垃圾的收集。在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商场等公共场所,乡镇、社区(村组)、监测点均设置了收集点。收集点设有专用收集容器,标有“废弃口罩专用收集箱”标识。请广大人民群众规范使用口罩后,将废弃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进行简易处理(扯烂或剪碎),就近投放至专用收集容器内,并及时洗手。
2.关于特殊有害垃圾的转运。在各乡镇、社区(村组)安排专人负责管理辖区内所有特殊有害垃圾的收集点,待收集点专用容器收集量达到容积四分之三时,由专人进行打包,密闭转运至辖区所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再集中转运至乡镇中心卫生院或县级医疗机构。从事收集、转运、处理的工作人员,请严格按照标准做好防护措施。
3.关于特殊有害垃圾的处置。县、乡医疗机构将收集到的特殊有害垃圾妥善存放,待市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中心定期拉运处置。
请广大人民群众规范使用口罩及个人防护用品,勿将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合投放,更不要乱扔乱丢,坚决防止不法分子回收贩卖。同时希望广大群众相互监督,对乱丢乱扔废弃口罩等行为坚决予以制止。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国米米兰app下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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